招标-广西天等牛头岭二期81.9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广西 2022-04-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TDSR-TDEQ-GK001
受 天等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 广西天等牛头岭二期81.9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天等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广西天等牛头岭二期81.9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
1.3、项目概况: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境内。天等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左右江两个流域分水岭地带,介于北纬22°51′~23°22′,东经106°45′~107°23′之间,属崇左市辖县,东接隆安县、平果县,南邻大新县,西接靖西县,西北靠德保县,北与田东县接壤,县城距崇左市中心约120km。
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一期工程(50MW)于2015年8月核准,2019年投产;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于2020年3月列入广西无补贴平价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建设规模102MW),2020年5月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主要考虑利用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一期工程周边潜在可利用山脊或山包区域进行开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业主意见,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作为新项目考虑,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送出且一次性完成投产。
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崇左市天等县龙茗镇北侧、西侧和南侧,场址距天等县公路里程约30km,距离南宁市公路里程约187km。场址地形条件相对较为复杂,场址内植被较茂密,山顶植被以低矮灌木为主,部分区域为林木。场址区山脊山顶高程约750m~950m,
本风电场包含3个场区(场区一、二、三),初框场址总面积约31km2。目前本期场址内已设立有3座90m高测风塔(编号分别为2424#、1684#、7773#)。
本风电场进场道路经S213省道及X569县道连接各区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条件一般,S213省道及X569乡道能满足风电设备的运输要求,部分村道需在局部进行小范围的改扩建即可,改扩建长度约5km。场内道路在利用现有交通便道的基础上修建新的至各风机连接道路。场内道路连接进场道路,新建场内道路长约28.5km。
本工程拟安装21台风力发电机组,采用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4台GW171/3850/105和7台GW191/4000/110机型混合排布方式,装机容量为81.9MW。
1.4、实施地点: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境内。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81.9MW风电场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除风机、锚栓、塔筒、箱变、高低压电缆外),风电场工程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及环水保施工、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等涉及施工相关的检验、调试、倒送电及并网发电、240h试运行、锚栓检测试验等;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主机设备在省道分界点至场内机位点设备运输涉及的所有交叉跨越、钻越、树木砍伐、廊道清理、电杆(10kV和380V、通信线路等)迁改、等施工其协调和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协调接货卸货等,负责现场堆场租赁(尺寸面积需满足机组、叶片、塔筒等所有设备放置)、设备保管、看护(本施工标段范围内全部设备,包含甲供设备)等工作;施工范围内政府及民扰阻工协调;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手续办理;临时设施恢复等;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协调,z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
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等。
2.2、工期要求
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进场,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现场踏勘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 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2.2、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需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4、资 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1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并单机容量不低于2000kW机组的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 级建造 师。
4.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9日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8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 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9:3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